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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纪检举报指南

2023-08-29 10:56:00   (来源: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党办)   作者:党办  
一、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1.对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综合监督单位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依纪依规应由综合监督单位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只直接受理正科级及以下纪检监察对象的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信访举报。
    四、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监督单位: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773-12388
    来信请寄: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鼎晟大厦9楼922室
邮政编码:541199
市纪委监委举报网址:http://guangxi.12388.gov.cn/guilinshi/(网站可以点击进入),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