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服务采购的招标工作,确保服务项目招标过程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征集、随机抽取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二、招标代理内容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的签订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三、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法定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没有因违反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被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成立未满3年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成立之日起算;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资料
(一)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署法人姓名;
(三)机构简介、过往业绩(为区直、市直等单位提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情况)及服务承诺;
(四)机构相关资质复印件或查询记录截图,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记录(查询记录截图需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包含查询路径,招标单位保留查证的权利);
(五)报价函(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包含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招标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报名承诺函;
(七)招标代理报名登记表;
(八)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除《招标代理报名登记表》外,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按顺序用A4纸编制目录及页码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说明与原件相符,代理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代理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资料必须提交纸质资料,可通过现场提交和邮寄投递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7月5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及邮寄地点: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与万福路交汇处鼎盛大厦主楼),邮箱nyjcwk@163.com。
六、抽取选定
采取摇珠、抓阄或抽球等方式,随机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中抽取确定。
七、责任追究
代理机构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以下情形的,除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赔偿:
(一)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二)与投标人串通围标串标,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的;
(三)招标代理过程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招标失败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四)以接受挂靠等方式将实际招标代理事项转让给其他招标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承诺函
2.招标代理报名登记表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