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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 阳光交易规范“三资”管理

2025-11-04 14:10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李家健 通讯员杜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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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租金已足额汇入村集体账户……”近日,平乐县平乐镇上游村村干部王元平向前来核查整改落实情况的乡镇纪委干部欣喜地说道。

这一转变始于一起典型案例。上游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某某在2019年以个人名义与村委签订合同承包水库,却连续6年未缴交承包水库的租金和押金共计18.4万元,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2024年9月,黄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为规范“三资”管理,该县构建“村委自纠、乡镇清账、部门驻场、纪委协助”的四级排查机制,对全县134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核查合同管理、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累计清查合同243份,整改不规范合同75份,涉及金额245万元,有效遏制集体资产流失。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派驻纪检组牵头协调+乡镇纪委指导督促+村级监督委员会贴身监督”的三级联动机制,以定期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确保资产“应上尽上”,目前已完成线上交易11宗,成交额49.4万元,从源头筑牢廉洁防线。

同时,深挖交易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排查问题线索19件,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6个。针对制度漏洞,制发工作提示函5份,推动建立健全10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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